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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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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账期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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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总行指导利率%(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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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
申请须知
1、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上年度有出口业绩且4500万美元以下或在本年度首次实现出口实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在贷款银行开立出口收汇账户并接受银行监管,保证出口收汇账户锁定在贷款银行,不改变出口收汇路径将货款转移至其他银行。
3、符合担保公司和银行出口融资担保、融资基本条件。
(一)产品定义
湘汇贷是指我行向纳入中小微外贸企业白名单的企业办理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总称。出口贸易融资主要包括打包贷款、订单融资、出口押汇、出口商票融资、出口信保融资、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国际保理等。
湘汇贷业务采用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由我行承担到期未清偿融资本息20%风险,政策性担保公司承担到期未清偿融资本息80%风险代偿义务。
(二)产品特点
1、融资成本低。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且政府按30%的比例对贷款利息贴息;年化担保费率2%,且政府按50%补贴。
2、融资效率高。二级分行根据中小微企业授信权限自主审批;评级、分类、授信流程应在30个工作日完成,单笔用信流程在5个工作日完成。
3、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根据用款需求及贸易合同、订单和相关单据等资料,贵公司可以随时申请贷款。
4、融资额度高。中型企业:最高8000万元;小型企业:最高3000万元;微型企业:最高500万元。
5、适用范围广。可为贵公司提供发货前、发货时至发货后的全贸易流程中的融资。
1、企业基本资料。
2、贸易真实性和融资用途证明。
3、上年度及本年度已履行的主要出口合同、报关单、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单据。
4、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意向函》或《同意放款通知书》。
5、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