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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风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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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材料

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类机构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门槛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设立科技金融信贷风险偿资金(下称“风险补偿资金”)为规范风险补偿资金运用和管理。

风险补偿资金专门用于补偿与高新区合作的金融机构向园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非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后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且针对以下每笔贷款按约定仅补偿本金一次:
1、银行发放专项科技贷款所产生的贷款本金损失补偿;
2、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科技贷款担保发生的担保贷款本金损失补偿;
3、保险公司提供科技信贷贷款保证保险的,仅对银行发生的贷款本金进行补偿;
4、其他经高新区管委会认可的贷款服务合作机构提供贷款服务发生的贷款本金损失补偿。

  • 风补申请
  • 机构审核
  • 管委会审核
  • 签约放款

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技术水平、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下称“企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纳入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实际经营地址在高新区麓谷园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主营业务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包括从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不包括纯贸易型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和传统服务业企业);3、财务制度健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可能产生严重贷款风险的不良情况,且按时按规定向高新区上报统计报表;
4、需登录“信用麓谷”平台填写完整数据,申请相应信贷产品,出具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需达到一定等级;
5、企业上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应税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
6、企业申请纳入风险补偿资金范围的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不含)以上时,上一年度的年纳税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含),或者连续两个年度的年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且年增幅超过30%以上。

谨慎准入下列情况的企业:
(1)正常持续经营低于18个月(产业转移、异地搬迁的除外);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低于200万元;
(3)近两年来资产负债率超过80%,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等指标不合理的;
(4)无特殊原因情况下,近2年营收下滑较大或者利润亏损金额较大,有企业重大负面情况;
(5)近3年企业及主要股东(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参与非法民间借贷、有银行贷款恶意逾期、银行欠息未还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企业有虚假交易和骗取银行贷款、出口退税、政府补贴等不诚信行为的,或者近两年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受到行政处罚的;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企业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材料及照片
  • 企业近三年及近期审审计的财务报表
  • 企业近3年及近期的纳税申报表
  • 企业近3年及近期的完税凭证
  • 高新认证及科技型企业相关证明
  •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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