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长沙市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奖励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长沙高新区经发局、长沙经开区产业环保局及财政分局:
为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稳定经济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8号)精神,支持我市重点新材料产品的产学研用合作创新与应用推广,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制定的《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奖励实施细则》(长工信材料发〔2020〕55号)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长沙市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长沙市获得2019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的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长沙市工商注册、纳税、无违法经营纪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齐资料的;
(2)申请资料不真实;
(3)申请单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有不良记录的;
(4)申报资料未通过审核的;
(5)公示期有异议,且经核实属实的。
三、申报材料
1、《长沙市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奖励项目申请表》;
2、2019年申报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时提供的发票复印件及清单;
3、其他获得2019年申报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项目的佐证材料;
4、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
1、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企业需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附件1),提交纸质材料1份至区县(市)工信部门,同时登录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进入“项目申报”专栏,点击“2020年长沙市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奖励项目”申报,全面、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纸质资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必须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2、区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步审查(纸质资料审查和网上审核)申报企业资料,对申报企业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联合行文的形式分别报送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1份(纸质和电子版)。企业纸质申报资料报市工信局1份。
3、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材料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材料工业处: 杨伟波 88666023
市财政局企业处: 朱雅丽 88666105
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刘婷婷 88666751
附件:1、2020年长沙市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奖励项目申请报告
2、2020年区县(市)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奖励项目汇总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