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二季度《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复工促产的若干措施》政策补贴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金融机构:
长高新管发[2020]6号为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促产,实现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复工促产的若干措施》(长高新管发[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按照《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复工促产的若干措施》(长高新管发[2020]6号)条款要求,具体每项政策申报相关规定如下:
1、关于第二条第一款政策: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其它贷款。本次可申请在政策有效期内发放的贷款于第二季度所产生利息的补贴。
2、关于第二条第二款政策:加大贷款贴息力度—设备采购贷款。本次可申请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设备采购并投产的补贴。
3、支持降低企业资金“过桥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展期和续贷服务、加大对股权投资支持力度。此四条需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的相应贷款或投资。
二、申报材料
序号 | 事项 | 申报材料 |
1 | 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其它贷款 | 1、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3、银行借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凭证、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回单 4、已获贴息项目明细表(附件7) (说明:第一次提交需提交所有材料,后续申报只需提供利息支付回单) |
2 | 加大贷款贴息力度—采购设备贷款 | 1、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合同及发票 4、采购设备照片 5、银行借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凭证。若以自有资金采购设备,无需提供贷款相关资料,需在贷款贴息申请表“贷款银行(支行)”字段中填写“自有资金”。 6、已获贴息项目明细表(附件7) |
3 | 支持降低企业资金“过桥成本” | 1、合作机构贷款汇总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 3、借款合同、资金到位凭证、企业偿还贷款到位凭证、合作机构利息支付回单 4、已申请贴息项目明细表(附件7) |
4 |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 1、个人工作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2、银行推荐信 3、银行借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凭证 4、合作银行贷款汇总表(附件4) |
5 | 支持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展期和续贷服务 | 1、授信批复 2、前后两笔借款合同 3、贷款资金到位凭证 3、合作银行贷款展期、续贷汇总表(附件5) |
6 | 加大对股权投资支持力度 |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简要情况、是否符合获取补助资金条件情况、以往获取相关补助情况等)及股权投资类企业/个人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6)。 2.股权投资机构或自然人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3.投资高新区内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被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打印页。 4.投资证明材料,包括投资协议、资金银行进账单、工商变更登记等。 |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补贴的单位或个人应于2020年8月7日前递交申报材料至高新区管委会主楼505室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其中股权投资补贴申请资料交至505-3室(联系人:李维0731-8975 5384),其他资料交至505-4室(联系人:陈颢予0731-8975 5385)。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不同政策填报对应附件内容,将申请表电子档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分别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csgxqjrb@163.com),并提交纸质档。
3、所有政策申报均需提供对应的纸质档资料,单位申报需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个人申报需签名。
4、申报资料涉及与银行有关的资料(流水、回单等)需银行盖章确认。
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4日